徐州女子因在医院就诊缴费时一不小心将一人价值数万元限量版手镯刮断,被判赔偿4000元。 2015年6月15日,刘女士陪侄女去市中心医院就诊,由她侄女排队缴费,当时刘女士的侄女与王女士在同一排缴费队列中,王女士在前,并与刘女士侄女相隔一人。此时,王女士在柜台前缴费,刘女士侄女呼唤站在一边的刘女士到队伍跟前来。王女士缴费完毕,刘女士挤入其侄女右前方并将双手抱于胸前。因靠近王女士所在队伍的左侧是另一缴费队列,王女士遂转身向右后方行走,该过程中王女士斜跨在身体右侧的包带刮上刘女士戴在右手腕部的羽毛状手镯,致使刘女士的手镯从羽毛状根部断裂羽毛部分坠地,并导致刘女士的手腕轻微刮伤。 刘女士的手镯于2014年8月21日购买于美国洛杉矶,系香奈儿限量版羽毛手镯,购置价为7412美元折合人民币45583.8元。虽警方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被告拒不赔偿损失,特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损坏他人财产的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对于手镯损害责任的划分以及手镯购买时的价格和刘女士已佩戴手镯近一年时间等客观情况,在断裂的手镯仍归属刘女士的前提下,酌定王女士应向刘女士赔偿的损失数额为4000元,其他的损失由刘女士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