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4日,宋争光的堂妹小玲(化名)失踪。次日,她的尸体被发现。两天后,16岁的宋争光被警方带走问话。宋争光说,警方对他实施了刑讯逼供,造成他腿部骨折,无奈之下,他只好承认自己杀了堂妹小玲。 2008年3月28日,周口中院认定,宋争光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宋争光提出上诉。7月22日,河南高院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在这期间,宋争光的父母始终相信自己的儿子没有杀人,不断信访。2009年4月24日,淮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决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和母亲辛连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2年3月23日,周口中院再次认定宋争光犯猥亵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又一次提出上诉。11月6日,河南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在此期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2013年4月28日,周口中院准许撤回起诉。
然而,直至2013年12月29日,宋争光才被取保候审。在宋争光取保候审期间,他的父母仍然在为儿子四处奔走上访,希望撤销案件。2014年4月14日,宋现友和辛连英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书显示:项城法院查明,淮阳县公安局对宋争光取保候审后,他的父母拒不同意,要求无罪释放,并以此要挟公安机关承办人刘其刚,向其索要三万元现金;此外,宋现友和辛连英多次到河南高院闹访。2012年12月6日下午,辛连英在河南高院门口以喝农药自杀的手段威胁省高院的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该机关的正常办公手续。 对此,宋争光的代理人蔺文财称,那3万元是他找公安要的医疗费,因为宋争光家里的房子塌了,没地方住,腿被打成了骨折,需要治疗。“如果要说敲诈勒索,是我敲诈勒索。他爸妈被抓了以后,我就去交材料自首,他们都不收。” 2015年8月17日,项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宋现友有期徒刑有5年9个月,辛连英6年。二人不服提起上诉。9月10日,周口市中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宋争光向法院申请了两千余万元的国家赔偿。2月1日,宋争光收到了河南周口中院的立案通知书。立案通知书称,他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予以受理。 但是,宋争光表示这并不能弥补对我们家的伤害。“这个事情不仅耽误了我读书,还毁了我的家庭,牵连了我的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