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pa公司Voice模式之争 Talpa公司Voice模式之争是怎么回事? 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The Voice Of…》模式之争又爆出最新消息,Talpa公司将单方面撕毁合约、将《The Voice Of …》模式以四亿元天价授予唐德公司后,一则国际司法纠纷因为这一事件在中国引起的巨大波澜而进一步爆发:据悉,Talpa公司在美国遭到起诉,原因是目前他们在中国卖出天价的《The Voice Of…》模式涉嫌抄袭他人创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Talpa公司尽管曾向美国法院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申请,但美国法院在调查后确认,多方证据显示Talpa公司的驳回申请不成立,目前此案在美国已经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悉,状告Talpa公司的是一位名叫Michael Roy Barry的爱尔兰裔制作人,据他所说,早在2008年3月,他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一个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的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节目,其核心创意与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Michael Roy Barry注册这一模式的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节目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时间,同时Michael Roy Barry也在美国注册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标。 这起发生在美国的版权诉讼,原本并没有引起中国媒体的关注,但随着最近Talpa向星空传媒索要高价不成、继而单方面撕毁合约的新闻爆出后,Michael Roy Barry本人关注到了这一事件,因此与中国媒体取得联系,并出示了相关证据,以证明Talpa公司在中国挑起中国制作公司价格战、借机卖出四亿元天价的《The Voice Of…》模式,其实是剽窃了他的创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