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5日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物价局、民政厅、电力部门等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安排15千瓦时的免费电量。 据介绍,“低保、五保户”每户每月按照15千瓦时和第一档电价标准计算每月电费补贴。“低保、五保户”为“合表”用户的,由用户提出并经供电部门核实后,按照15千瓦时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算每月电费补贴。 福建省规定,电费补贴将委托民政部门以现金方式统一发放。以县(市、区)为单位发放电费补贴,民政部门提供辖区内的“低保、五保户”名单给当地供电部门,供电部门按上述发放标准计算电费补贴金额交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至各“低保、五保户”,确保按时足额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