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据新京报报道,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的工商登记名称实际为“北岸渔村饭店”,并无其标榜的“野生”二字,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已于今年2月4日到期。 同时,经过现代快报记者的联系沟通,哈尔滨松北区调查组终于和陈先生联系上,并通话约20分钟。调查组表示,会进一步展开调查,并将公布调查结果。 现代快报记者 黄艳 刘国庆 综合中新网、新京报等 关注焦点 鱼到底是14.4斤,还是10.4斤? 目前,双方仍各执一词 1. 备受关注的398元一斤的鳇鱼斤两问题,涉事饭店曾在15日表示,他们给鳇鱼称重14.4斤,顾客结账时说是10.4斤,江苏顾客南方口音很重,双方就“四”和“十”的字音出现了纠纷,店方推断称是口音辨别上产生了误会。 昨天上午8点42分,现代快报记者拨打天价鱼事件的当事人——常州食客陈先生的手机。在关机一天多后,电话终于通了。 陈先生婉拒了当面采访的要求。他说,自从事情发生后,就不断接到各种电话,特别是黑龙江那边的电话,“我实在是受不了,生活完全被打乱,没办法,只能把手机关掉,微博也删了。” 电话中,陈先生回答了现代快报记者几个问题。他说,当初微博上发的内容完全属实,鳇鱼的斤两,还是10.4斤,店方说14.4斤,绝对是搞错了。“ 过秤就是10.4斤,我可以拿人格担保,亲眼所见。” 陈先生还回应了部分网友的疑问,他说自己是常州当地的个体户,并不是公职人员,和家人去哈尔滨旅行是自费。 标注鳇鱼斤两为14.4斤的手写账单,上面签的“陈”字,成为双方争执的关键一环。 陈先生表示,“那肯定不是我签的,可以做笔迹鉴定!” 中新网记者昨天与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核实,得到了新答案。 前台经理赵玲承认,在手写账单上签字的并不是游客陈先生本人,而是该店服务员为“免责”代签了“陈”字。 食客是否签字确认过消费账单? 饭店承认字为服务员代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