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2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去年“苏迪罗”强台风袭击我市,郑女士途经台江日月星城小区附近,被风吹倒下的广告旗杆砸成重伤致死(福州晚报去年8月11日A10版曾报道)。这起“无头案”该找谁负责呢?日前,台江区法院一审判令台江区水立方水疗休闲部应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79万多元。 广告旗杆倒下砸死人 2015年8月8日上午,强台风“苏迪罗”登陆福建省中北部沿海,当天11时左右,出门买菜的郑女士途经台江区六一中路与老药洲街交叉路口的日月星城广场外围,矗立于广场外的一面铁质框架广告旗杆突然被台风刮倒,砸中她。她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台江区水立方水疗休闲部先行垫付了1.5万元治疗费。当月26日,郑女士因抢救失败死亡。 上述广告旗杆蒙挂广告,广告载体系软质面料,广告内容除广告用语外,其上部有“水立方”、下部有“阳光丽人化妆品有限公司”文字。 据了解,2009年1月,福州辉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林先生订立委托租赁协议。同年2月,林先生与黄先生、台江区水立方水疗休闲部订立商铺租赁合同,将日月星城的三楼租赁给后者,商场一层门前广场周围的广告旗杆专属于后者无偿使用,前者及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使用,租赁期十年。 福州闽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其是日月星城高层住宅、商场的物业管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