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一五旬老汉将村里一处无人维护的公路进行打理、维护,本是见好事,谁知这位高老汉竟自行对经过此路的车主强收“过路费”。日前,房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某年过五旬,是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的村民,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家住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高庄村北山矿山路附近的高某发现,北山矿山路因为不经常维护,路面比较坑洼、杂乱,给过往群众带来了不便。 于是高某在2015年3月至5月间,自行用挖掘机和洒水车对该道路进行维护后,用挖掘机、两轮摩托车堵路,强行向运输石料的大货车司机索要财物。
据悉,高某向被害人刘某索取黄鹤楼牌香烟5条、现金2000元,向被害人李某索取400元,向被害人李某索取200余元,向被害人郝某索取150余元,向被害人张某索取700余元,向被害人沈某索取10元。 车主们对高某的行为实在忍无可忍后,将其举报,高某被抓获。2015年5月28日,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案发后,高某家属把其非法所得退赔给各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高某强拿硬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