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和市国税局协同办案,侦破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冻结全国各地区涉案银行账户284个,涉案金额达93亿元。 去年11月,厦门市国税局发现广西、江苏等地的企业均与厦门一家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签订黄金货物购销合同,并持有金额较大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均不涉及黄金,调查中发现,这些企业签订购买黄金合同领取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签字显示是洪某,但是企业去金库提取黄金的记录均为郑某。 公司属地不同,彼此也没业务往来,为何开具发票、提取黄金的交易分别集中在两个人身上?调查发现,从2015年4月到9月,经手洪某和郑某两人的黄金交易多达90多亿,受票企业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166家企业。
经过侦查,民警初步掌握该团伙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并最终锁定10余名犯罪嫌疑人。今年1月15日凌晨大约6点,专案组在深圳、汕头两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疑犯郑某雄为首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成员12人。 初步审讯,2015年4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郑某雄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犯罪嫌疑人洪某(男24岁广东汕头人)等人,在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等166家企业未实际采购黄金货物的情况下,假借上述企业名义与厦门市某公司签订原料金购销合同,通过所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166家涉案企业的对公账户进行资金走账,虚构上述企业购买黄金的事实。 现已查明,郑某雄犯罪团伙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5份,价税合计达93亿余元,受票企业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
目前,该案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厦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