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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一年度参保登记明日开始 年度缴费标准不变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宗贤)记者昨日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从3月4日开始,将持续至5月31日。地税部门提醒说,参保人应关注缴费情况,避免漏缴影响待遇。

>>年度缴费标准不变,仍为130元

据了解,201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30元,如政策临时调整,以政府文件为准。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6月4日至25日。为确保医保卡从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能正常使用,参保人需在6月底前完成缴费。办理银联委托代扣的参保人,5月底前需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地税部门将在6月完成扣款。对个别扣款不成功的,7月份地税部门还将再扣,但医保卡得到8月份才能正常使用。

地税部门表示,各参保个人(含在校学生)可在2016年6月中下旬登录地税网站www.xm-l-tax.gov.cn“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查询个人和学生的缴费情况;各代扣缴学校,应在6月份及时完成缴费申报,并通过地税办税服务厅及时确认缴费是否成功。

>>若错过集中参保时间,可补办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据地税人员介绍,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其他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办。在新社保年度起其他时间参保的,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扣款不成功的参保人,也可以在地税网站自行办理补缴费。据地税人员介绍,已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费款的,可登录地税网站www.xm-l-tax.gov.cn“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提醒】

信息变更、停续保 应重办手续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已停止其2016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因此,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继续参保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居(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015年7月毕业以及其他原因已离校的学生,所在学校要及时完成上述学生的停保手续。2016年即将毕业的毕业生仍可在原学校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需办理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5月25日前向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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