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一男子谎称放置爆炸物,向政府勒索一千万元,日前,被广东肇庆端州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3月,甘某为欺骗聂某,让他持其母亲的身份证在肇庆市的德庆县某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然后以所谓“B B D 6 7 8 组织”的名义书写信给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甘某声称委托该院向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肇庆市人民政府索取一千万元,并要求在指定日期将钱汇入以聂某母亲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内,如果政府不按照要求付款,该组织将在肇庆范围内制造爆炸性恐怖事件,并让刘某将信从端州区带到德庆县寄出。
肇庆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最终在甘某住处没有查获到爆炸物,但搜查出了部分写着“爆炸”等字样的纸张。甘某被抓后,拒不供认其书写信件敲诈政府。 去年11月26日,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日前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甘某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