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20岁小伙蓝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31岁女子阿花(化名),两人网聊相谈甚欢,于是在今年2月15日,蓝某约阿花见面,并和几个朋友一起吃烤鱼,喝酒。 2月16日凌晨,蓝某将阿花带到了自己的住处,要与阿花发生关系,阿花拒绝了蓝某的要求,没想到蓝某对其殴打,甚至强奸了阿花,此间,蓝某亮还拍下阿花的裸体视频威胁她。 阿花闹着报警、还想自杀,蓝某亮便叫朋友来劝解。几经折腾,阿花疲惫睡去。可在2月16日下午,蓝某再次强暴了阿花。
后来,两人协商,蓝某答应给阿花3000元作为赔偿,私了此事。可到了2月17日,蓝某因为没钱,拒绝给阿花3000元。当天,蓝某亮还打电话报警称,遭阿花敲诈勒索。 后来,两人被警方带走,阿花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蓝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日前,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蓝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