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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陕西恶匪周寿娃,他当年都做过哪些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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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陕西商洛地区有个纵横10多年的土匪,名叫周寿娃,外号“周狼”,出生1911年,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坏事干尽,解放后在商县召开万人审判大会,处决罪大恶极的匪霸。

能当土匪的都有个同样的情况,周寿娃小时候家境贫寒,长大后不甘寂寞,好舞刀弄枪,24岁时被召进当地联保队,成为一名民兵,那时凭着枪杆子就能称霸一方,周寿娃想杀了队长自立,谁知第一次出手,太生嫩,未遂,被通缉,于是上山落草为寇,同时还纠结一批同伙,形成自己的势力。

周寿娃有6个老婆,除了大老婆是婚约的,剩下5房都是抢来奸污圈禁的,他还不知足,每逢抢劫,必仗势侮辱妇女,在黑龙口,母亲心疼15岁幼女,宁愿自己受苦,而周寿娃将母女凌辱;听说李家娶媳妇,于是带枪找着拉壮丁名义,将新郎驱赶跑了,留下新娘凌辱;在践踏一女时,该女见势含恨欲绝,周寿娃令随行同伙轮之,等等,太多了,据大荆、黑龙口一带所知,周寿娃玷污的妇女在百人以上,所以有了“周狼”的恶名。

1938年,周寿娃抢劫华县火柴公司,弄了20匹骡子整个搬空,又将20名人员绑为人质勒索,蓝田、渭南、华县、洛南四县组织力量围剿,内有报信,外有周旋,此事不了了之;1940年周寿娃眼睛生病,不知谁说人的胆能治眼睛,碰巧附近有家刚死人,死者已经装棺入殓,周寿娃带人开棺掏胆,扬长而去。

抗战胜利后,周寿娃与国军勾结,我军经过其势力范围时,周寿娃屡率人阻挠或追击,1947年杀害我排长一名,1947年在西荆杀害我方7人等,解放后,众多群众揭发罪大恶极的周寿娃,残害无辜百姓300多人,杀害我方同志17人,证据确凿,商县公安带队深入大荆山区,将其抓捕归案,1950年在万人公判大会上,被伏法。

1951年1月28日,陕西省商县召开了万人大会,公审处决了大恶霸周寿娃,这个横行无忌十多年的土匪,终于被除掉了。

(民国土匪形象)

周寿娃又名周兴文,外号“周狼”,出生于1911年的商县,小时候家里很贫穷。

24岁之前,他一直在家熬苞谷糖,走街串巷去卖。挣不着什么大钱,但是也饿不死自己。不过,30年代乱,土匪恶霸、流氓混混都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周寿娃不满足于清贫日子,也想有人有枪,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1935年,周寿娃混进了腰寺自卫队,给队长王益三当护兵。不过,周寿娃野心很大,很快他就密谋杀掉王益三,自己干队长——结果事情败漏,周寿娃只能带上几个人逃跑,流窜到马角山、大荆一带,开始四处抢劫,明目张胆的当土匪了。

1937年,商县大土匪古世珍带领上千人的队伍,打到了大荆地区,强占了这里的地盘。周寿娃人少枪少,不是对手,只能暂时跑到洛南保安一带暂时栖身。他养精蓄锐,决定武力抢回自己的地盘。

当年4月中旬,周寿娃带领20多名“精兵强将”,半夜时分回到大荆。仗着地形熟,他们摸到了古世珍留守队伍的营房,突然袭击。古世珍部一片大乱,伤亡惨重,只好暂时撤出大荆地区——而周寿娃这一仗,给自己打出了名声,也让他在大荆站稳了脚跟。

也正是这一年,他的同族兄长周维华被任命为商县北区保甲督导员之后,兄弟两人立刻联合起来,扩大势力范围,扩充人手,肆无忌惮的欺压百姓。


大荆地区在周寿娃的统治之下,深受其害。

(民国土匪形象)

周寿娃有6个老婆,大老婆是童养媳,其他的几位,都是周寿娃看上了人家的紫色,强行霸占,然后才娶回来的。

即便是这样,他还不满足,四处霸占妇女。大荆附近的老百姓粗略统计,被周寿娃糟蹋的妇女最少也有百人以上。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只能任由他胡来。谁要是敢反抗一下,必然会遭到周寿娃的报复,轻则毒打一顿,拿钱赎人。重则直接枪毙,毫不留情。

1941年初,周寿娃的眼睛害了病,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偏方,他要用人的心和胆给自己治病。手下周金升等人直接来到马角山一带,抓住村民郭树旺,杀害之后挖出心和胆带了回去。但是,医生辨认之后发现胆拿错了,这伙人又回去了,把刚刚入殓的郭树旺从棺材里拖出来,重新掏出胆来,才满意的离开。

一般的土匪,是得财不伤人,抢了钱留人性命。但是周寿娃不一样,他经常抢了钱还要人家的命。1945年4月,周寿娃派人抢劫了西荆张宪殿一家,抢完之后就开枪打死了张宪殿父子3人和年仅4岁的小孙子,彻底毁掉了这个小家庭。1948年,周寿娃抢劫了另一家富户的时候,拿到了银元2500多个,大烟5斤,还有其他很多东西,按理说收获够满意的了。但是,他们还是打死了这一家的很多人……

除了祸害百姓,周寿娃还光明正大的和新四军以及游击队做对。1946年11月,新四军五师从大荆附近经过,周寿娃竟然率部追击,和国民党一起残杀了8名新四军战士。1947年,西荆地区的几名群众自发聚集,想要去参加游击队。得到消息的周寿娃立刻带兵围剿,杀害了四五名群众。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解放前夕,他们竟然在国民党的支持下,意图武装反抗。

(建国初期抓获公审土匪)

1949年5月,人们解放军解放了古城西安。国民党残余势力立刻联系周寿娃等地方势力,给他们升官加爵,让其带队反抗。

1949年6月,周寿娃带队进驻马角山一带,准备利用熟悉的地形,顽抗到底。结果,我解放军早已知道周寿娃的意图,于是半夜进攻,一举消灭了这股乌合之众。

周寿娃侥幸逃走,四处躲藏,最后躲到了郑州的朋友家。但是,大荆地区在随后的剿匪工作中,挖出了周寿娃躲藏的线索,一举将他抓获。

于是,万人大会,被欺压的百姓见证了这个恶匪的结局。

周寿娃又名周兴文,陕西商州人,其曾任国民党地方军自卫队队长、常备队队长、营长、突击大队队长、绥靖警卫团团长等职,堪称为害一方的土匪恶霸。从1933年起,其先后残杀革命人士和人民群众500余人,奸淫妇女多达500余人,而平时欺压百姓之事更是数不胜数。1951年1月28日,陕西省商洛专区召开公审大会,周寿娃被当场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罪行一:残杀革命人士和人民群众

在抗日战争时期,周寿娃在当地便已经是威震一方的土霸王,此后又通过与国民党地方势力勾结,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地方官员。凭借这个身份,其最强盛时期拥有长枪2000多支,短枪290多支,甚至还有火炮2门、26挺重机枪等重型武器。而这支队伍,就成了其称霸地方,危害百姓的资本。

周寿娃因为眼睛有问题,听说人的苦胆装金子能够治好,就派人杀了水册山居民杨山虎,挖出其苦胆治病,结果眼睛并未好转,于是又派人杀了马角山农民郭树旺,继续挖人苦胆治病。1948年,他还曾派手下抢劫砚川丁振汉家,用木炭烧死了丁振汉,用刀劈死其小儿子,还枪杀了丁振汉的大儿子和儿媳,丁家全家老小连同帮工一个都没有放过,酿成了一起灭门惨案。

周寿娃不仅荼毒百姓,而且还公然对抗革命队伍。内战时期,原新四军五师突围后进入商洛的火龙庙、西岔河一带,当地的地下党干部孙长吉和积极分子等十人原本打算配合革命队伍行动,结果却被周寿娃得知。于是他率领手下包围了小蒜沟,对革命人士进行了围剿,除两人逃脱、两人因与周寿娃有亲戚关系得以获释,其余六人全部被枪杀。不久,其又在荆市区太子寺枪杀游击队战士八名。

根据统计,先后被其残杀的革命人士和群众百姓多达500余人,甚至连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也不放过。而根据其自己交代,仅是他自己亲手杀死的群众就有32人,革命同志也有17人之多。

罪行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

周寿娃幼时家境贫寒,也曾目睹地方豪强欺凌民众,然而他不仅没有对此反感,反而极为羡慕这种为所欲为的能力。于是,随着他自身势力的壮大,他也成为了欺凌百姓的一方霸主。

想要过的舒坦,没钱可不行,于是他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开设烟馆、放高利贷、开设赌场,只要是捞钱,没有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他不仅强行霸占当地百姓的房屋土地,甚至还公开敲诈勒索群众的钱、粮,曾以“壮丁费”的名义,摊派给大荆、腰市两镇8000银元;也曾利用绑票而勒索王生杰等人9840枚银元和小麦100多石。直到商县解放之前,他还没有收手的意思,又以买枪“防匪”为名,强行从荆市区农民手中抢走了8000枚银元、1000石小麦。

由于其与地方势力相勾结,他虽然作恶多端,百姓不仅无处伸冤,甚至不敢有丝毫怠慢,一旦完成不了他的摊派,轻则棒打绳拴,重则立即枪杀,逼得当地许多人家倾家荡产。

罪行三:奸淫妇女

周寿娃一共有六个老婆,除了大老婆是童养媳之外,其余五个老婆均系奸后霸占。而根据当地百姓传说,仅是被周寿娃奸污的妇女多达上百人。而其更是曾经指挥手下,将冯村130余名妇女全部蹂躏,十几年间,先后惨遭侮辱的当地妇女更是多达500余人。

在女色方面,周寿娃简直到了丧尽天良的地步,其兽性发作之时,甚至连自己的表妹、表嫂、堂妹和部属之妻都不放过,其中甚至包括十四五岁的少女和坐月子的产妇。据说,他见自己的二婶紫色不错,便强行掳上山做了自己小妾。其母亲李文翠听说之后,被气得吐了血,最后更是含泪上吊自杀。

周寿娃为害地方的十几年间,简直可以说是无恶不作,直到1951年1月28日被公开枪决,这才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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