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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二审现场曝光上诉人当庭比对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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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的名义》曾经引起收视狂潮,不过但凡火爆的作品都会有是非上身,《人民的名义》被曝侵权,人民的名义侵权案再次开庭,二审现场曝光上诉人当庭比对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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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6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李霞与被上诉人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出版集团)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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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二审现场:当庭比对故事情节

在二审的庭审现场,李霞没有请律师,一个人来到法庭。周梅森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应诉,作为第二被告的北京出版集团则委托本单位的编辑出庭。

开庭后,李霞表示自己对一审判决的认定有异议,认为《人民的名义》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

根据法庭总结和双方确认,二审庭审焦点在于《生死捍卫》与《人民的名义》两本小说的比对,两者是否构成实质相似,进而是否存在改编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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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主审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用带领大家阅读的方式,讲出各自对两本书是否构成相似的理由,“让听的人有一种读者的体验”。

 李霞按故事发展顺序,列举了《人民的名义》中十余个与案件侦破有关的部分,并认为这些人物、情节与《生死捍卫》在相关情节上高度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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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周梅森的代理律师表示,两部小说虽然都是检察题材,但表达上存在实质区别,讲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李霞将故事设置为领导骗取银行贷款收购国有工厂,导致群体性事件;而《人民的名义》的情节为厂长用股权抵押借高利贷致股权丢失,工人自发护场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虽然最终两个故事中都导致了群体性事件,但这两个情节显然是不同的”。周梅森的代理律师说。

 李霞称,发现周梅森《人民的名义》涉嫌侵权,源自2017年4月初成都一家影视公司洽谈《生死捍卫》改编事宜,经对方两次提醒,李霞托人去书店买回《人民的名义》,“封面上那把倒着燃烧的火刺痛了我的双眼,因为《生死捍卫》的封面图案也是火——一把由下而上熊熊燃烧的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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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侵权案

 “鉴于被上诉人周梅森仍然缺席二审庭审,我只能隔空传话。”李霞称,希望周梅森在文学面前,要真诚。

 作家刘三田称,其根据自身的记者工作经历,于2004年开始创作长篇反腐小说《暗箱》,并于2011年1月正式出版。

 2017年,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她经认真看后认为该剧与小说《暗箱》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多处故事桥段相似,人物关系设计相似,人名相似,且有多处特定暗扣可以证实抄袭模仿事实。

 2017年11月1日,刘三田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八被告停止侵权,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八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互负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4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刘三田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人民的名义》涉侵权案二审 现场视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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