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被一个非常熟悉而且两家关系非常好的邻居强奸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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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就是强奸,在许多强奸案例上,都是身边的熟人作案,不能说关系好,就能为所欲为,强奸是最为可耻的,毫无疑问,如果是强迫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强奸,不管两家关系好坏,都要寻求法律来解决,让强奸犯受到法律的审判,这是必然的。
可能有些人面临这种问题,会去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最终将这种事情私自解决,或者说用经济补偿的方式去解决,这是非常不明智,也是不可取的解决方式。
尤其是我们经常听到的邻居诱骗幼女,实施强奸,这种事情绝不能容忍,哪怕是关系再好,也不能成为原谅强奸犯的理由,一定要让这些可恶的强奸犯得到法律的审判,要考虑呗强奸的人的心理阴影,而不是首先考虑两家的关系,不能说两家关系好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哪有那种道理,只要是强迫发生性关系,那就是强奸。
不能混淆是非,强奸是非常可耻的行为,一般在被强奸的对象来说,都是女性,女性属于弱势群体,一旦被强奸,身心会受到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可是在被强奸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强奸犯而不能得到法律的惩罚,让这些人逍遥法外,究其原因,而是被强奸家人的一种妥协,用所谓的经济赔偿解决,这是非常错误的解决方式。
很多性侵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被邻居强奸了也应该立即报警。只是案发一个多月了,想必很多证据已经灭失,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就比较困难。
记得读书的时候有老师讲过,其实绝大多数的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平时我们看到披露出来的案子多是陌生人之间的强奸案,那是因为许多像题主朋友一样的案子受害人并没有报警,也是基于一些关系好的考虑。
其实真的发生了强奸案,最佳选择是第一时间报警,然后保存证据。很多受害者在被强奸后,出于愤怒或者耻辱,多次冲洗身体或私处,往往导致嫌疑人留下的精斑等重要证据灭失,给后续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留下非常大的麻烦。
回到题目上,题主所说这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如果当事人又不有意去保留证据的话,像一些伤痕都已经消失,一些生物证据都已经灭失。如果嫌疑人再否认的话,还是很难追究责任的。
如今最好的办法是赶紧报警,不然只会遭致更加严重的伤害。别想着再三宽恕、息事宁人,因为有的无耻之徒,你的忍让只会换来他的得寸进尺。更别想着事已至此便委身于他,能够做出强奸邻居幼女的肮脏之事的,绝对不是值得托付的人。
先说两个我亲眼见到的真人真事。之前我在法院实习时,曾经遇到过两起类似的离婚案件。第一起的前因后果是,一名年仅十七岁的少女,被邻居三十几岁的单身汉给强奸了。随后,也不知怎么的,少女不仅选择原谅单身汉,最后还和他结婚了。只是“好景不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女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当这么多年的单身汉了,便毅然决然地到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起的前因后果是,一名四十多岁的老单身汉,竟然欲火焚身强奸一名快六十岁的老寡妇。更令人吃惊的是,老寡妇竟然怀孕了!于是,两人随后“奉子成婚”。不到一年,老寡妇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当这么多年的单身汉了,便毅然决然地到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两起案件中,被强奸的受害人都选择原谅了强奸犯。这两起案件都没有案发,所以便没有被侦查机关盯上,案发以后也时过境迁,司法机关也懒得追究了。但是,从本质上说,强奸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手上。即使被害人选择原谅强奸犯,也只是对他酌情轻判的情节,并非意味着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当被邻居施以暴行后,应当及时报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阻止他继续侵犯自己,从而最大限度地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才能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千万不要想着息事宁人、默默忍让,正如题目所述,你闺蜜的逆来顺受,换来的并不是邻居的悔过,而是接二连三的持续侵犯。像这种能够做出侵犯邻家小女生的禽兽行径的,绝对不能轻易放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