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陷北海传销组织,尿毒症丈夫要求组织退救命钱未果,不断被“洗脑”捅死讲解员判死缓,称买刀是想吓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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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又是北海这个号称传销大本营的地方。传销害人不浅,多少人为了一个发财梦而家破人亡。本案中的男子确实值得同情,可杀人总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记得去年陕西有一单案件,也是传销组织成员被刺死。可那个案件的嫌疑人是一个深陷传销组织的小伙子,在被控制人身自由,被殴打的情况下,奋起反抗,而刺死了正扼着他脖子的传销组织成员。这个案子小伙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上了典型案例。
但本案的情况就有所不同。该男子并非被限制在传销组织内,被洗脑被骗钱的也是其妻子。如果抛去传销组织的背景,就相当于是发生经济纠纷,而该男子拿刀杀人而已。所以本案该男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并无不当,死缓也已经考虑了他家钱财被骗的前提了。
只能说一直以来传销打击完了又出现新的,还是一个钱字作祟。该男子需要钱看病确实值得同情,但并非传销组织成员就该死。传销人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那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