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伦理吗?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06639062029041928/

1个回答

古代有收继婚,这个历史非常悠久了,且越古老越盛行,指的是姑娘在丧夫的家族内重新找男子婚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异辈收继,比如子娶庶母、叔伯母等,一种是同辈收继,比如兄弟妻嫂等,而“父妻子继”就属于收继婚,史书上最早的记载是上古时期,舜的弟弟象,想杀掉舜,娶他的嫂子为妻。

春秋战国时期,上古时期遗留的父妻子继、兄嫂弟妻的现象很普遍,不过已经开始有人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左传》里将这种上下辈收女子的行为称为“蒸”,叔嫂侄媳通奸的例子比比皆是,只是女的会受到谴责,男的不受约束。

到了汉朝时,《礼记》将“父妻子继、叔嫂侄媳”的这种称为“报”,是为不伦,加以禁止,虽然律法禁止了,但实际上这种不伦的行为还是比比皆是,比如燕王刘定国跟父亲的小老婆厮混、赵王太子刘丹和姐姐媾和、梁王刘立和姑姑通奸,不但汉朝很常见,这种现象还传到了北方匈奴,并发扬光大,延续了很久,当年嫁到匈奴的王昭君就有几任丈夫,嫁到乌孙的细君还被她孙子给收了,孙子娶奶奶为妻,也是罕见了。

唐朝时,虽然表面上也把父妻子继这种继婚现象禁止,实际上都知道,唐朝很开放,特别是女性,不要说民间了,皇室里这种不伦婚姻的不胜枚举,唐太宗收了兄弟的老婆,唐高宗收了父亲的老婆,这就是武则天了,唐中宗的驸马武崇死后,公主又嫁给武崇的弟弟,所有历史上有人用“脏唐臭汉”来形容,原因就在这里。

只有到了宋朝,程颐和朱熹的理学上纲线后,不但法律禁止,还受到民间舆论压力,父妻子继现象明显减少,最起码赵宋皇室里没有这种现象了。元朝时开了历史倒车,蒙古人也保留有收继婚习俗,入主中原后一度学汉制禁止继婚,但政令一直在变,总的来说元朝是允许继婚的。明清的律法很严苛,叔伯妻嫂的,砍头,父兄媳嫂的,绞死,各地官员和宗族都强调禁止宗族继婚,民间也认为这不符合人伦纲常,但实际上有些乡村的家庭为了需要,暗地里仍有收继婚现象,称为“转房”。

有的家庭因为贫困,出不起婚聘费用,有的家庭为了便于抚养小孩子,有的女子在家过习惯了不愿再嫁,也有的女子受道德约束不耻改嫁,所以依然有父妻、叔嫂、弟媳等“转房”现象,另外底层百姓娶亲不容易,当地土绅为了利于社会稳定,也不会责罚“转房”,这是心照不宣的事情,转房现象一直流传到民国时期。

分享
收藏
写回答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分享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