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一中学4名女生在教室走廊被连扇耳光及脚踹,县教育局:涉事学生已正常上课,校长降职处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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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到这类案件时,我都不进心生疑惑,为何每次一旦发生校园暴力,都只是对校长、老师进行处罚?而施暴学生却总是能全身而退,顶多遭受点不痛不痒的批评而已。难道这些校园暴力的“始作俑者”是学校校长吗?难道不该好好惩治一下施暴学生吗?真是让人义愤填膺。
据报道,6月24日,一段学生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四名女生被连扇耳光以及遭受脚踹,流传时被网友指定为是宁都县东山坝中学学生。当晚,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立即就视频事件展开调查,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现场处理,与事件学生和双方家长见面,做了相关安抚工作。6月25日凌晨2时,官方发布通报。经查,东山坝中学七(4)班女生李某春与同班同学陈某原为好朋友,6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放学后,两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纠集几个同学在校外民房门口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事后各自回家。
6月23日(星期日)下午学生返校后,李某春觉得未解气,纠集七(3)班李某琴、廖某航两名女生在教室走廊对陈某及七(3)班李某怡、罗某佳、曾某萍等四位女生煽打耳光及脚踹。一名围观学生将此拍成视频并上传微信群。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事件有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该局派有工作人员到学校观察学生状况,涉事学生已正常上课备考期末。对于东山坝中学存在管理漏洞的情况,该校校长已被降职处理。
对于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我只想问为何学生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不去对施暴学生做出处罚、教育,反而要对校长做出降职处分呢?这样不会本末倒置了吗?试问,即使校长承担着教育、管理学生的重要职责,但他毕竟没有练过“多重影分身之术”,不可能无时无刻监视着每名学生,也不能保证每名学生都能被教育成知书达理的好孩子。因此,当发生这种个别的校园暴力事件时,为何偏偏要去处罚校长呢?
我认为,在这起校园暴力案件中,施暴学生才是罪魁祸首,像这种在公共场合公然殴打、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即使他们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也至少应该接受严重一些的行政处分。像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理结果,能够遏止这种不良的校园风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