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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蒸刑是怎样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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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烟雾腾腾火焰旺,又蒸又煮丧天良。古代有刑,名曰蒸刑。

想当年,周的始祖西伯被纣王囚于羑里,而他的儿子伯邑考却被在殷都为人质。却不想伯邑考恼怒纣王,被烹为羹,而后赐予西伯品尝。这便是历史上记载最早的烹人之刑。

却不想此刑被延续下来,古代以鼎或镬烹煮食物,有足为鼎,无足为镬,镬便是最早的大锅。

春秋之时,诸侯相互讨伐,对待被俘之人,常以烹刑处置,如齐哀公,如伊戾,如白乞,皆因烹刑而殁。

烹刑一传便是数百年,商鞅变法之时,将镬烹之刑作为秦国刑罚之一。至汉朝,蒸笼出现,烹刑与蒸刑结合一处。汉景帝之子广川王刘去疾尤为喜好以烹蒸之刑对待异己。姬人陶望卿被他逼死,他命人将其尸体剁为几段,而后放在大镬之中烹烂。又将望卿家眷拿获,命人用沸水蜕其毛发后,捆缚如粽子,置入蒸笼之中,燃起熊熊火焰,以文武火烹蒸。他却邀朋聚友,边饮酒作乐,边听蒸笼之中惨叫之声。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曾将颍州太守李曼与其好友张安,一并活活烹杀,董卓则以此为乐。

汉代以后,烹蒸之刑并未绝迹,如后赵石勒,南燕主慕容超,北齐后主高纬,五代之时的董彰等等都用过此刑杀人。

宋朝之时,烹蒸之刑未被朝廷沿用。元代之时,因太祖成吉思汗败于札木合,札木合烹杀七十名赤那思战俘之事,蒙古汗国建立之后,坚决不允许在出现这种残酷刑罚。

时至明朝,此刑再被利用,无论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还是明成祖朱棣时期,又或是明武宗朱厚照时期,都曾有此刑的记录。

至清朝时,顺治皇帝下旨将明代大量刑罚删去,不许朝廷续用。尽管朝廷不用,但民间私刑仍有人使用。

时至日军侵华之时,仍有使用这种刑罚对付东北抗联义勇军的案例。但对于日军使用此刑的记载,只见于文学作品中,真假如何,一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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