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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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从什么角度看,作为人来说,他是非常变态可恶的,这种猥亵儿童,真是丧尽天良,还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个福布斯排行榜上的人,真是没有人性,难道说人有钱了,心理也就变得很变态了,一切觉得都可以用钱来解决吗?或许对子那些贪婪的人来说,有钱没底线,可是法律来说,有钱没底线,迟早会因此而付出法律的代价。
据说,王振华案发前就已经有了预感,辞去了新城控股董事长职务,目前新城控股的新任董事长为王振华的儿子。他也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有钱,只要犯罪,也会迟早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在这件案件中,受害者仅九岁,而骗这个孩子去宾馆交给王振华猥亵的人还是受害者孩子家人的好朋友,这个可恶的女人将两个孩子送到宾馆后,得到了一万元的报酬,所以这件案件中,王振华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样那个女人也是罪无可恕,同样也要得到法律的严惩不贷。
而我国刑法规定,猥亵罪,一般都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刑法,至于王振华的行为,应该从重处理,他作为上市公司的老总,却是一个丧尽天良,披着人皮的禽兽,对一个才九岁的孩子下此毒手,可谓是变态到了极点。
而最大的争议,在本案来说,是猥亵还是强奸的问题,因为孩子被检查阴道有轻度撕裂,所以这个问题最关键的是证据,受害者的鉴定,提取证据,看到底是强奸还是猥亵。
笔者觉得这种禽兽行为,不会是简单的猥亵,如此有预谋的一种作案,很有可能是对孩子的一种强奸,如果是强奸,那么王振华禽兽将面临的刑法就不是猥亵罪的处罚那么简单了,强奸未成年人,那是非常严重的犯罪。
所以说现在就等着最终的鉴定,一切都是以证据说话,不管是猥亵还是强奸,王振华禽兽的犯罪行为是非常可耻的,是罪恶滔天的,是要接受最严厉的法律处罚的。我们拭目以待,看着这个禽兽得到法律的最严厉审判。
从法律角度看,必须首先明确其犯罪的情节,然后明确涉嫌的罪名。另外还需要深挖其他的同类型犯罪情况。亿万富翁违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一是关于情节的。新闻里有提到女童阴道撕裂伤,细节的关键在于该伤是如何造成的。如果该伤是王某用生殖器造成的,那绝对是典型的强奸。如果是王某用手或者其他东西造成的,那倒是有涉嫌猥亵的可能。鉴于该事件涉及未成年人,大概情节很难公布了。
其二是关于罪名的。如前所述 ,王某的行为要么是猥亵儿童要么是强奸幼女。前者最多判15年,而后者可以判死刑。这个案子很类似前几个月被判处死刑的河南开封那个富翁的案子。
另外,王某还有没有其他的犯罪事实,其他的受害者在哪里。周某某介绍了多少次给王某,这都需要一点点查清楚。但是我们要知道,对于把魔爪伸向幼女的,一定要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