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女生失踪两日后被害,嫌犯曾在受害人家出现,15岁时首次强奸杀人,后再因强奸入狱,出狱前村民担忧。
7月6日,四川宜宾高县某中学15岁初二女生不幸遇害,此前两天微信朋友圈曾大量转发寻找该女生的消息。当日17:59时,高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2019年7月5日15时许,沙河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肖某失踪,高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珙县巡场镇人陈某奎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讯问,陈某奎交代其将肖某杀害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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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还是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肖某第三次强奸,第二次杀人,此次又犯下如此罪行,绝对是累犯,可以按照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处以极刑。
肖某已经属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肖某第一次强奸杀人的时候15岁,根据未成年保护的相关规定,对其不适用死刑。所以第一次他逃过去了。令人想不到的是,肖某又犯下第二次第三次罪行。对于这种人,感觉已经没有什么好改变的,只有判处极刑才能抚慰受害者家属。
观察肖某的犯罪对象都是十多岁的少女。可以说这人肯定有一些心理变态的。所以村民最开始的担心是对的。国外的一些研究也表明,这种性犯罪者的再次犯罪率是很高的。
所以我觉得国外的化学阉割和脚环制度非常好。对于这种人,直接极刑才是对普通老百姓有个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