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减罪因素过多 这样都能免于一死所有人都不答应
章莹颖案拉拉扯扯已经让犯罪的恶魔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已经进入了量刑阶段,一些关于庭审的信息也向外界流出,原告和国内的一些关注此事的朋友们,都希望给予恶魔死刑,但辩方居然提出了54项减罪因素...
章莹颖案减罪因素
检方呼吁死刑:这不是“一个常规的犯罪。它冷血、经过算计,残忍,谋划了数月。”检方呼吁陪审团判处被告死刑,他进而讲述了8项重判事实,包括克里斯滕森谋划犯罪、作案十分残忍,认为章莹颖英语不好,更愿意相信警察,她身材娇小是理想的受害者等。尼尔森说,被告的罪行“应该得到特别惩罚”,并要求陪审团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
章莹颖案减罪因素
7月8日量刑庭审上,检方播出章莹颖在北大活动中歌唱的视频。她的父亲立即冲到大屏下仔细观看,她的弟弟走出法庭平复情绪,旁听席多人落泪。但克里斯滕森面无表情,章莹颖男友说,自己这两年一直在做义工,“她的梦想也是我的梦想”。
章莹颖案减罪因素
布莱恩说,克里斯滕森寻求心理健康治疗,但没有得到他需要的帮助。虽然辩方律师承认犯罪是“他的错”,“但这不是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案件。”他在被监禁的两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危险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