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储蓄罐判13年 为什么会被判这么重原因真相了
导读:拿走储蓄罐判13年是怎么回事?小偷偷东西量刑应该不会很重,并且仅仅偷的是一个储蓄罐而已,下面来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拿走储蓄罐判13年
2019年1月,正值学生放寒假。某天下午,9岁的女孩彤彤因为父母上班而被独自一人留在家中。
忽然,听到楼下有人敲门,彤彤趴在窗户边,只见一男子边敲门边说“有人吗”。这名男子就是被告人柯某某。
彤彤告诉他,爸爸不在家。其实,柯某某根本不是来找人的,而是个盗窃惯犯,得知小女孩独自在家,柯某某决定进屋搞一票。
于是,柯某某假装是彤彤爸爸的朋友,掏出手机佯装给她爸爸打电话以博取彤彤的信任,“你女儿不开门啊,怎么办……”彤彤信以为真,便下楼把门打开。
拿走储蓄罐判13年
进屋后,柯某某问了彤彤几个问题:家里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爸爸妈妈几点钟会回家呀?单纯的彤彤一一回答。但被问及爸爸妈妈都把钱放在哪了,彤彤突然意识到不对劲,支支吾吾地说:“妈妈没有把钱放在家里。”随后,柯某某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翻箱倒柜,试图撬开锁着的衣柜门无果,就随手拿走了彤彤放在桌上的储蓄罐。
看到这一幕,彤彤吓得直哭起来,“不要撬柜子,不要拿我的储蓄罐……”。柯某某一顿威吓后,彤彤忍着泪水和抽泣,眼睁睁看着柯某某拿走自己存的110多元零花钱。此时柯某某准备离开,执着的彤彤一把拉住他的衣角希望能阻止他,柯某某一边说自己没拿钱,一边还言语吓唬她,让她不要乱说否则就告诉她爸爸等等,彤彤吓得不敢跟随。
隔天下午,柯某某游荡到椒江区水仓里附近民居,确定屋内无人后,两次以推门的方式进入,分别偷得住户甲和住户乙放在房内的一只金色VIVO手机(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333元)和一台银色IPAD平板电脑(经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956元)。随后,柯某某在一家手机店销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拿走储蓄罐判13年
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案件并没那么简单
2019年3月25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柯某某的犯罪事实移送到椒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第一部分事实与本案其他部分入户盗窃事实似有不同。
通过对柯某某的针对性讯问,并上门与彤彤进行详细交流,检察官准确还原了案件发生的每个细节,认为柯某某是以盗窃为目的侵入他人住宅,当着9岁小女孩的面窃取钱财,还加以抵赖,在小女孩哭泣讨要时,即以言语威胁来摆脱。
检察官将部分犯罪事实罪名变更为抢劫罪
入户盗窃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言语相威胁,应属入户抢劫,两者在刑罚上有相当大的差别。根据案情分析研判,检察官决定将该部分犯罪事实罪名变更为抢劫罪。
2019年6月,该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在激烈的庭审中,法官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性意见,成功追诉了柯某某抢劫罪,对类似柯某某这般屡教不改的惯犯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
6月13日上午,法院当庭判决柯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4000元。
原标题:【聚焦】拿走储蓄罐判13年 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