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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后打老师”宣判获刑一年六个月,对此你怎么看?

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2018年12月,一段被冠以“男子反削20年前班主任”标题的视频流传网络。这段视频很快在网络热传,引发社会关注。随后,视频中被打的张老师向栾川警方报案,栾川警方经过立案调查,在浙江杭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常仁尧被抓捕归案。经过审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12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11875331818520840/

1个回答

其实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只要定性为寻衅滋事,多半就是这么个判法。只是在这个案子中,没有赢家。张老师虽然没出庭,也经过了世人的再次拷问。

先来解释下该男子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的问题。其实单纯的殴打老师,估计是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打耳光应该就是普通的治安处罚案件,最多就是拘留几天。而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最大因素就是该男子把打人视频传到网上,有一些挑战公共秩序的嫌疑了。


其二是该男子上诉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刑事审判,只要是检察院未抗诉,遵循的是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所以该男子最多就是一年半有期徒刑。倒是上诉说不定会少判一些时间。

其三是关于这件案子,我觉得更多应该考虑历史因素。张老师应该大度的出具一份谅解书,双方调解一下最好。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桩案子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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