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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农敲诈案二审 奶农郭玉珍敲诈事件经过详细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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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奶农敲诈案二审维持原判,作为一名奶农怎么胡牵扯进敲诈的案子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奶农郭玉珍敲诈事件经过详细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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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农敲诈案二审

7月15日,备受关注的“山西奶农郭玉珍敲诈伊利”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红星新闻记者从郭玉珍代理律师董红卫处获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郭玉珍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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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农敲诈案二审

郭玉珍系山西应县海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者,因与伊利公司发生纠纷,她找人撰写并在网上发布了《内蒙伊利公司如此欺压奶农谁来保护弱势奶农利益诉求》一文。该文章于2018年3月8日在70余家网站上进行发布。起诉书称,文章中的虚伪事实,损害了伊利公司商业信誉。2018年4月16日,郭玉珍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拘,同年5月2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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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农敲诈案二审

 2019年3月25日,“奶农敲诈伊利”案一审宣判。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判决结果,被告人郭玉珍被法院认定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6月17日,“奶农敲诈伊利”案在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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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农敲诈案二审

 法院认为,郭玉珍与伊利公司发生纠纷后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委托上诉人史云峰撰写内容不实的文章在互联网上随意散布,公开损害了伊利公司的商业信誉。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聚焦】奶农敲诈案二审 真相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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