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仵作这个职业起源于什么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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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是吏,不是官,最早追溯到汉朝的“令史”,《汉旧仪》记载,是县令下面的办事员,负责尸体的检验工作。
最早出现仵作这个词,是唐末五代时期,《玉堂闲话》记载,是负责殓尸殡葬的民间团体,也接受衙门的雇佣。
(宋慈,南宋的提点刑狱官,著有《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法医学著作,世界法医鼻祖。)
宋朝时,正式有了“仵作”这个职业,是衙门检验官的助手,注意了,这时的仵作依然是雇佣工,不是吏,更不是官,像南宋的宋慈,是世界法医的鼻祖,严格的讲,宋慈不是仵作,他是官曹。
仵作成为衙门正式职业的,是明清时期,所有州县均设仵作,每人发一本《洗冤录》。
从此,仵作成为县府世袭役目,父子相传,世代供职,其技术一向保密,从不外传,和中医一样。
仵作是J役,充当者是J民,仵作的子孙连科举的资格都没有,清人姚德豫《洗冤录解》记载,仵作J役也,重任也,其役不齿于齐民,其授食不及监犯,非至愚极陋之人谁肯当此也!
但是仵作的地位非常低下,都由J民担任,仵作进行验尸,检验官站一旁看着,验完后仵作出具保证书。
检验官,后来也称正印官,是不碰尸体的,只作记录,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历史上,验尸的是仵作,但所有法医著作全是出自官曹之手的原因所在了,宋慈的《洗冤录》亦如此。
尸体的结果由检验官定夺,检验官的依据来源于仵作的结果,但检验官不能全听仵作,一旦定错,检验官会被降级或罚俸,所以仵作就是个由人充当的工具。
由于仵作没有地位,验尸完成后只作喝报,有技术又无文化,在日新月异的医学发展上,仵作这个职业一直封闭,未向前发展。
(沈葆桢,清末重臣,官至两江总督,创办南洋海军,当年他曾上奏请准许仵作子孙参加应试,因格于例被清廷驳回)
1884年,日本人打伤中国济远船水手,不久死亡,船员告到衙门验尸,由于涉及外国人,于是使用了日本人带的西方验尸方法,中国人在两侧监督旁观,这是有记载的中国人第一次参与现代法医学验尸。
直到1909年,清廷建立检验学习所,聘请外籍法医,仵作前往学习,毕业后给正式的出身,并改仵作为检验吏,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到了清亡时,仵作才从J役变成了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