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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河南“打师案”父亲常天长常妻洪欢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常家这次胜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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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使常某提起上诉,被改判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毕竟,他确实是在公共场合对张老师大打出手,并且打人视频被传到网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就算他是出于报复当年被打的“一箭之仇”,也无法改变其打人行为的犯罪性质。在我看来,与其提起希望渺茫的上诉,倒还不如认罪伏法,还能早点从看守所转入条件稍好的监狱去。

据报道,2018年12月16日,“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舆论关注,随后栾川县实验中学发布《举报控告书》希望严惩常某。2018年12月16日晚,疑似常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原因,称20年前读书时,被该老师殴打和侮辱,对心灵造成伤害。
2018年12月19日,栾川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当地教育部门证实打老师事件发生在2018年7月。2018年12月20日,常某在杭州准备买票回家时,被当地警方布控抓获。2018年12月21日,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10日,常林(化名)被刑拘的第203天。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2号审判庭内,“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常林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常林当庭表示将上诉。
当然,我认为常某提起上诉被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当年张老师真的存在孩子辱骂、殴打他的违法行为,常某也不能私力复仇。因为在现代法治社会,同态复仇的传统观念不再被主流观点所认同,报仇动机也不能改变打人行为的违法属性,复仇目的并不是刑法上的违法阻却事由或者责任阻却事由,甚至不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常某随意殴打张老师的犯罪行为,确实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理应判处相应刑罚。
在我看来,常某与其提起上诉,倒还不如乖乖服判。这样,他还能够早点从看守所转到监狱,过上“稍微好点的生活”。

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除非常某父亲和常某妻子能够拿出新证据或者取得新的事实,取得扭转一审审判事实和证据,不过,即现如今的情形来说,不太妙。

至于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比如说“张老师亲自承认当初自己体罚常某,或者当初体罚常某的视频资料被重新调取”“常某的心理扭曲嫉妒严重,有证据证明已经打到了精神病的程度”,更说这说当街打张老师的视频是“张老师和常某自编自演的一段小视频,只为要成为网红,只不过后期反目成仇”等,如果常某的父亲、常某妻子及辩护律师能找到此类证据,那么我想二审的结果因该会有很大改观,只是这些新证据和新事实好找吗?

我们知道,法院审理案件,看的是事实和证据,而非一方的自圆其说,至于常某父亲常天长和妻子洪欢想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是否还能再次开庭审理还是一回事呢,毕竟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辩护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被驳回上诉请求的可能性都有。

其实,看到常某一家再上诉,说心里话我感到一种恬不知耻的感觉,明明不对还要胡搅蛮缠,而胡搅蛮缠的依据竟是20年前虚无缥缈的事实,对自身对张老师的伤害丝毫不提,一味的为自己开脱,如果我是张老师,我会理直气壮的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病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不仅要让常某一家得到审判的败诉,还要让这一家人得到经济的损失,以期弥补自身的精神损失及心理伤害,毕竟不仅你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作为受害人我也有提出赔偿的权利。

现在的状态是,我们听不当常某的呼声,只是看到常某一家人在外奔走疾呼,希望能把自己的宝贝儿子从监狱里捞出来,先不说能不能得偿所愿,单是这份态度就让人难以忍受,胜诉,估计也是痴心妄想。

总之,不论如何,这次20年后 学生当街殴打老师案件让我们彻彻底底的记住了常某及其一家人,也认识到了当前教育的总环境和教师地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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