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请大家吃饭钱包被偷了,让我垫付一千,后来还我六百说自己也很倒霉,我该体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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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了,竟然有这样的奇葩同事,以后还是远离的好!
至于要不要这笔钱,我感觉既然同在一起共事,也没必要把脸完全撕破,虽然他不讲究,不要脸,但我们不能自降身份,同他这样一号人争长短、论高低。
如果你这同事是女性,说实话还能多少体谅点,因为有些女人天生小性,爱计较,什么都算得清楚,但这件事上也是非常不讲究。
如果是男同事,那还真是人品堪忧,奇葩中的战斗机,针鼻大的心眼,吃不得半点亏,说实话,钱包被偷还算是小事,将来如果摊上大事,他还不知怎么坑爹呢,把你往火坑里推都有可能。
一个没有担当,为人处世斤斤计较的同事,不与他交你没任何损失,与他交则“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所以,干脆利索,就当那四百块钱是肉包子喂了狗,今后与之坚决保持距离。
也许有人会鼓动或支持你去把钱要回来,我还是开头那句话,同在一个单位,没必要非要闹僵,今后同事还不还你这四百块钱那是一笔良心账,但你若去要,虽然理所应当,别人也说不出什么,但肯定有人私下里非议,有人会因此在心里跟你拉开距离。
所以,钱可以不要,但坚决不体谅,从此后,你对他,永远只能是点头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