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凶手追刺任达华时,假设任达华反手夺刀并刺死凶手,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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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这种必须算正当防卫。如果有人拿刀追刺,还不允许防卫,那就说不过去了。这种行为恰好属于刑法规定的无限防卫权的概念。
这事看起来很是奇怪,以达叔的名气,但凡稍微正常点的人都会认识。还能有这种认错人,然后捅错人的状况呢?无外乎凶手事后被鉴定为精神病。真是怪事特别多啊。
具体说到法律,我认为题目中的假设要是出现,自然是可以构成正当防卫的。刑法规定在面对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犯罪时,公民可以正当防卫而不用考虑防卫过当的问题。也就是不需要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上的逻辑其实是这样的,不能够要求普通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无法反抗。所以必须允许公民正当防卫,这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