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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一女教师离职赔偿金收了15000枚硬币!财务:要给她个教训尝尝!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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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成仁义在,好聚好散,既然有合理合规的途径可以化解矛盾,为何要将其转换为私人恩怨,如此怎能配为人师。

一般来说,因某些原因被学校辞退所要经济赔偿是工作人员的权利,只要有理有据,那么理直气壮的索要就是,绵阳某培训学校的张老师为主张权利,主动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请求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也算是应当应分,但千不该万部该,在未经学校财务人员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某些财务资料拷走,不仅将这位财务人员至于不堪,更是有违师表,更何况,此种行为取证,完全违背了程序合法化的途径,证据能否算数还是未知数。

当然,从仲裁庭最终的仲裁结果来看,这位张老师无疑是获胜者,获得各类赔偿共计7500元,但出乎张老师意料的是,财务人员为泄私愤,私自将百元大钞换成一元、五角、一角对的硬币,虽然也零星夹杂一些百元大钞,张老师何曾受过这样的气,少不了一顿气,但真要追究起来,张老师自身也有不当之处,以双重标准去看待其他人的行为、而忽略自身的失德、失信行为,恐怕自己也未免不被其他人戳脊梁骨吧。

要知道,如果碰到难以取得的证据,作为公民完全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情去调取,如果对方拒绝提供,那么法院或者仲裁厅是会采信主张的请求的,这也是为什么这名张老师貌似精明实则愚蠢的原因所在,本来自己占据法律和道德的高点,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却将自己置于舆论的是非之地,虽赢得了仲裁,却让民众看到了失德,与得到的7500元相比,张老师的这种行为实属不明智也。

不过,从这方面我们也不免看出,学校辞退这名教师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因为在该签署合同时未签署合同,被仲裁败诉也算理所当然,如此,也算买个教训吧。

总之,法治社会要走法治途径,一味的蛮干也只会弄巧成拙,张老师,你这次干的真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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