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 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0年
今日最新消息,河北“爱心妈妈”李利娟等16名被告人涉恶案件,一审获刑20年,将于今日上午在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七万元。”判决书中称。
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
判决书内容显示,李利娟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此前检方指控李利娟“职务侵占罪”,称2014年至2018年期间,李艳霞被指控作为爱心村负责人,将爱心村公用账户资金61万元,转至自己个人银行卡账户用于个人消费。
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
其中,2017年6月,她从该个人账户分两次转账给其子韩文共47万元用于购买丰田霸道牌汽车;2017年10月、11月她从该个人账户分两次转账给任春梅14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红木家具。经查,2017年5月16日,李艳霞个人银行卡账户收到武安市午汲镇财政所40万元,扣除此笔40万元非捐款资金,剩余21万元被李艳霞非法占为己有。
爱心妈妈李利娟一审获刑20年
该罪名未被法院一审认定。同时,此前检方指控的李利娟“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法院认定为“伪造公司印章罪”。李利娟家属表示,不服该判决,将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