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店内上吊身亡,家属一口咬定酒店设计不合理才给人自杀机会,索赔20万!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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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最后给了3.4万,奇葩吧!谁叫你要开门做生意,所谓的光脚不怕穿鞋的。看到这样的结果,只是觉得悲哀,这样还要法律干嘛呢?
事件基本上就是一个男子入住酒店,然后在酒店自杀。其家属认为酒店设计不合理,给了该男子自杀挂绳子的地方,因此要求索赔20万。这是什么样的勇气,这是什么样的胆略啊。
首先我认为酒店应该找这家属索赔。人家是做生意的,搞这么一出,生意还怎么做。出了事的房间还怎么开给别的客人,对酒店的生意也有很大的影响。从民事侵权责任上来说,酒店方才是受害人。酒店反而是可以找死者家属索赔的。这跟老人家逛超市死亡,家属找超市麻烦是一个道理。
其次死者家属的索赔理由自然是不成立的。什么叫酒店设计不合理,要怎么样才能防住一个寻死的人呢?给悬崖加护栏,给河流加盖子么?这样的理由纯属东拉西扯。酒店最后给的人道援助,也纯属人情而已。
男子上吊身亡固然令人同情,他的家属的悲痛之情也能够理解。但是,如果硬要把男子的自杀行为,归咎于酒店的责任,无论如何也太过牵强。世间万物有太多不幸,我们不能将自己不幸毫无缘由地让别人承担,这样做是极不道德的。
据报道,今年7月4日,一名28岁的男子独自入住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一连锁酒店722房。7月5日下午,酒店打扫卫生的服务员发现该男子用毛巾挂着脖子吊在洗手间的玻璃门框上。经医护人员到现场确认,该男子已无心跳。到场法医初步鉴定为自缢。
死者家属方要求酒店方从责任和人道主义方面给予人民币20万补偿。“儿子死后,我没有到酒店去闹,而是寻求法律途径,要求也不高,赔偿20万很低。”死者的父亲认为儿子既然登记入住酒店就与酒店产生合同行为,酒店应对他儿子负责任,因为酒店设施的设计不合理,儿子才有机会上吊死亡。
那么,死者家属的说法是否有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使酒店设施真的有安全隐患,也不是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两者之间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男子死亡的真正原因是其自杀,他要自杀即使酒店毫无缺陷,也挡不住他。这就好比,有人突然冲到你的家里自杀身亡,难道你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这岂不是荒唐至极!当然,最终酒店经调解赔偿了3.4万元。但我始终认为,酒店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这就是讹诈得无理取闹,一个人自杀得方式很多,却将自杀得原因归咎于酒店,就有些不合理了,上吊自杀并不是酒店得原因,而是这个人自身的原因,只是他选择的地点让酒店陷入纠纷,而家属的索赔理由太过于奇葩,竟然是说酒店的设计不合理才给人自杀的机会,那是不是他选择跳楼自杀,还说人家楼设计太高,那么还要追究酒店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这种索赔太过于无理。
这种索赔太让人不可思议,他们这是为自己家人死亡在找一个冤大头,死人都要利益最大化的利用,这种家人真是醉了,自杀的种类有很多种,而不能把自杀当成敲诈,这是原则,自然不会得到支持。
据悉,7月4日,深圳市一连锁酒店类一年轻男子用毛巾将自己脖子勒住,悬挂于卫生间玻璃门上自杀身亡,其家属将酒店起诉于法院,称酒店设计不合理,给予自杀机会。后经过司法机关协调,男子自杀死亡没有异议,出于人道主义,酒店给家属赔偿了34800元。
明确一点,这是人道主义,什么意思呢,酒店是可怜,是施舍,不是赔偿,因为这种赔偿理由太过于蹩脚,即使一分钱不赔偿,酒店也能说的过去,这就是事件的结果。
因为这种索赔本身就是没有道理的,所以说家属的这种赔偿要求是不成立的,当然,能接受这种人道主义,那就是说明了该家属也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非常无理取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