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私吞学生班费77万元,被立案拘留,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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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教师私吞学生班费77万元,让人乍舌,谁能想象,教书育人的大学老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如此侵吞学生班费,还真是羊群里的骆驼,太过扎眼。
教育部公开曝光了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77万元的事情被公开点名。通报称:该刘某某利用担任该校文史和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攻击77万元,最终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并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听说过贪污公款的,还真没听说过侵吞学生班费的,学生的这一百二百凑齐的班费,这位大学教师还真好意思下得去手,难道学生的班费就是你个人的小金库,任你拿取,如此看来,这位异想天开的教师脑袋确实短路了,要知道,这部分钱财都不得,也不能动。
一般来说,出于对老师的信任,学生们会提议将班费交给辅导员,但多数大学辅导员出于避嫌,会提出让班级班长拿着这部分班费,但在湖南文理学院,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措施,直接将巨额班费掌控在自己手里,俨然成为自己的一言堂,想拿就拿、想取就取,将其当作自己的取款机,而这种后果的关键是缺乏对该类资金的监管。
其实,我们很不愿意相信学院里的老师如此做作,认为学校教师都是那类道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但从这几起案件不难看出,校园里不是没有败类,而是这类败类平时伪装的非常好,大学教师的师德亟待提高。
当然,这件事更应该引起学校的警觉,该有的规章制度不能只停留在纸面,该实行的还是要实行,不然给某些有想法的教师钻了空子,对于学校和该名教师而言,都是一场灾难。
总之,见微知著,最忽视的地方往往会成为矛盾的爆发期,如此,也该为各所大学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