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女子扶老人身上沾上了血被讹,监控还原真相后,能向家属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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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小方姑娘向讹诈者提出控告的。不仅是自已身心遭受的伤害,还是为社会的和谐,和社会价值的正确树立。
这许多年来,救人反被被救者家属诬告的事屡见不鲜,以至于许多人在倒地不起的老人面前犹豫不决,弄不准该不该伸出援助之手,这些人之所以不敢救人,就是被此类的事件闹的。甚至社会上传着不是大款别救人,因为救不起。而这件事幸运地被监控还原了真相,那如果没有监控呢?是不是小芳就会倒霉的被讹诈,甚至会倾家荡产的去赔款?讹诈者被证明讹诈了,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吗?
想起来前几天说回答的一个问题,说一位老人在救一个落水儿童之前自拍视频以证清白被怼,说是生命高于一切,但是如果他不拍视频,被落水儿童家人讹诈怎么办,难道为了救一个陌生人,而不顾自家人的生活质量,心理伤害吗?一年前也有个类似新闻,说一位小伙子就住了一个倒地的老大爷,不料却被大爷的家属讹诈,虽然事后小伙子找到了证人,洗白了自己,但是讹诈人的家属却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这一桩桩一件件助人反被讹诈的事件,让多少人在扶与不扶之间徘徊,在救与不救之间犹豫。同时也让许多人深思,为什么被救助人的一句谎话就可以为助人者带来那么多的麻烦和苦恼?为什么他们说的一猜想,要助人者去寻找证据证明真假,难道不应该谁提出谁举证吗?为什么说谎者被证明错了后可以安然无恙,难道他们不该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代价吗?
控告这些讹人者,给这些讹人者以适当的惩罚,是社会的必然,是公理的必然,也是道德的必然。即使那些助人者不愿提出控告,司法机关也应提起公诉,代那些助人者索要应当的精神赔偿款,代我们的社会索要破坏社会和谐的赔偿款,最好能重重的惩罚他们,为他们敲起警钟,让他们知道,讹人要付出代价的。
8月6日,浙江绍兴的高大爷准备地里摘菜,他没走多久突然发生抽搐摔倒在地,过往车辆纷纷查看无人上前,小方姑娘恰巧经过,她下车查看并叫了救护车。
由于救人过程中身上蹭了血,家属怀疑是肇事者,后经查看监控录像还给了小方姑娘清白。
都说好人难做,难做在哪里?难在风险大,回报小。
像小方姑娘这样救人肯定是不图回报的,但救人后身上沾血,又找不到“肇事者,肯定会被误会。如果没有监控,小方恐怕又是被冤枉的典型。
每个人潜意识里或多或少都有推卸责任和转嫁危机意识,高大爷家属也一样。
如果高大爷受伤后住院找不到“肇事者”,那么他的家属就要负担高额的医药费,高人从此卧床不起,更要有专人照顾。人无缘无故被撞找不到责任人,家属必然心怀郁闷和愤怒之情。
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逃逸事情屡见不鲜,家属苦不堪言,所以不能完全责怪他们。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遇到救人讹诈,直接报警,千万别私了。
对于恶意讹诈家属,应该按照敲诈罪处罚,不能调解和稀泥,长教训不如判刑效果好。
而对于能够证明救人者清白的,家属应该主动表示,像小方姑娘这样衣服沾了血,更应该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