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选妃事件后续发酵 吴亦凡名誉侵权案一审或赔偿16万元并且侵权方需要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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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就吴亦凡名誉侵权案法院做出了判决,一审判决侵权方需公开道歉并赔付165000元,原来事情的起因要从陈某、廖某、邹某在其注册的自媒体平台上用自己的账号发布设计诽谤吴亦凡“公开选妃”的不实信息,给吴亦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吴亦凡名誉侵权案
8月6日 就吴亦凡名誉侵权案法院做出了判决,一审判决侵权方需公开道歉并赔付165000元,原来事情的起因要从陈某、廖某、邹某在其注册的自媒体平台上用自己的账号发布设计诽谤吴亦凡“公开选妃”的不实信息,给吴亦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吴亦凡名誉侵权案
但是,对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利限制并非没有限度,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依法受到保护,禁止他人恶意侵害。该案中,陈某某在涉案微博中发布“聊天群爆‘炮王’吴亦凡夜选妃子靠谱吗?”等内容,并配以微信截图内容,引发公众产生吴亦凡“公开选妃”的认知结论。
吴亦凡名誉侵权案
陈某某称图片来源于某微信群,但未就此提交证据。另外,陈某某发布涉案内容的目的是通过把涉案博文配图设置成专属模式获得返点收入,具有较高的主观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