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讨薪八年未果,枪杀二债主后自杀,若投案自首,其结局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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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其实最直接的就是对比张扣扣案。感觉即使该男子投案自首,那也是多半会判处死刑的。因为一个是杀人数量为两名,二是有持枪的恶劣情节。
也许不少人觉得该男子有些可惜,最应该怪的是老赖。毕竟老赖长达八年不还钱,才导致该男子铤而走险。就像张扣扣一样,为母报仇而杀人。所以很多人认为罪不至死。这个案子估计也是一样的逻辑吧。
这个案子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两个,也可以说两个严重的恶劣情节。一个是受害者有两人,这就使得判无期或者死缓有点困难了。另一个是持枪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持枪判刑一般也很重。这就在故意杀人罪之外又要多一个非法持有枪支罪了。所以数罪并罚的最可能结果就是执行死刑了。
其实悲剧的背后尽是无奈。可怜之人却选取了这么个搭上自己的方式。只是如今社会不允许自己报仇,这就是法律规则的问题了。
如果男子所言属实,他确实在因为八年讨债未果而愤怒杀人,事后也有自首情节的,那么法院也能对他酌情轻判。毕竟,对于一个人来说,整整八年都深陷在要不回血汗钱的无奈当中,确实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的,男子会在愤怒之下走上极端也情有可原。要怪就怪这世上厚颜无耻的老赖太多,让老实人都给逼得疯狂了。
据报道,8月2日23时许,黑龙江宁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红星新闻获得的经警方证实的《协查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黄云峰作案后持枪在逃。红星新闻记者从宁安警方相关民警处获悉,截至8月4日上午8时05分,黄云峰仍在逃。案发后,宁安警方发出《悬赏通告》。通告称,黄云峰,男,49岁,身高1.80米左右,短发,长脸,较瘦,逃跑时上身着白色半袖,下身穿牛仔裤,脚穿白边黑面旅游鞋。
犯案前,疑似黄云峰的人曾在某微信群中自称,“讨债8年无门,冲动杀2老赖”,同时,他群发了两张照片,一张图片中有一支黑色手枪,另一张中一男子持枪自拍。上述相关民警向证实,此人确系疑犯黄云峰。如果男子在微信群中所言属实,那我完全理解他的处境。虽然现代法治社会并不认同以眼还眼、私力报复等观念,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提刀杀人,都触犯了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相应刑罚。但是,一方面男子完全是在老赖拖欠整整八年的情况下失去理智才动手杀人的,而被杀的也是杀千刀的两名老赖,他完全值得法律同情,作案动机也情有可原,不应归为情节恶劣。另一方面,如题所述如果男子主动自首,那么也有自首情节。自首情节是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男子应当被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所以,我建议日后法院对男子减轻处罚,毕竟,欠钱不还的老赖完全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