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赶医院送病人的小车高速上因超载一3岁孩子被交警告知要罚款,怒扔儿子引发争议,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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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都会遇上不顺心的事和添堵的事,从而难免会有情绪崩溃的时候。但是,即使自己背负着巨大压力,也不能成为自己漠视规则、违法乱纪的理由,更不能成为自己逃避处罚、扔掉儿子的理由。虽然我对他表示同情,但他确实不该这么做。
据报道,贵州省印江县男子田某开车载着自已妻子儿女及父母,从杭瑞高速印江收费站经过时,因为超员1人,被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查获。
当交警告知驾驶员将受到罚款5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而且必须先消除违法行为,即先将超载的1人转运换乘其他车辆,可是司机竟然抱着自己3岁大的孩子说:“孩子我不要了”!由于驾驶员田某情绪比较激动,交警先对其进行安抚,经询问得知:田某一家人当天准备带身患重病的父亲去遵义看病,司机思想压力特别大,才上演了让在场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一幕。
整件事情就是这样,田某急于送病重父亲去看病,心情焦急也可以理解,但这并不是他超载的“合法理由”,更不是他暴力抗法的合法理由。事实上,他完全具有遵纪守法的期待可能性,为什么非得超载送父亲去看病呢?把儿子拖给亲戚帮忙照看一下不就行了吗?实在不行就让老婆在家带孩子,不一定非要“举家搬迁”去看病吧?
因此,田某被处罚其实也不算冤枉。
说起来这种把孩子一扔的做法,其实就是一种高级碰瓷。反正想着交警也不敢把孩子弄丢了,回头还得求着家长把孩子接回去吧。这父亲够奇葩够不负责任的。
首先我认为交警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并没有错。高速上超载,本来就是一种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及时制止这种行为,也是对车主及乘客的生命负责,是为他们好。法律本来就应该严格执行。
其次我认为交警的处理确实也可以更人性化一些。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交警让乘客下来一人,上到警车上。然后帮忙送病人去医院。回头再让车主去接受处理就可以了。
最后我认为这个粑粑确实过分了。把自己的孩子当筹码,当给别人制造麻烦的工具,想过孩子的感受了么?如此的不负责,简直不配当人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