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女子误将700元新裙子扔垃圾桶,小区保安捡来转送他人。物业称赔400元。你怎么看?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24153631681020167/

2个回答

看到这个新闻,突然意识到自己丧失了多个发财(讹人)的机会啊!

那年 ,我搬新家,感觉有些衣服虽然还特别新,但是不想穿了,于是,装在袋子里,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到了垃圾筒的旁边,等着让人家捡走得了。自己又不穿,放在垃圾筒边,就表示不要了。这还没扔垃圾筒里呢!

得了,当时,怎么不记得上前去讹诈一下谁呢?

记得当时,因为搬家 ,还卖了一部分破烂,像啤酒瓶子之类,那个收破烂的小伙子,坦承地说:大姐,我们就是收破烂。像你们那些衣服 啥的,扔了也没人要啊!

听,多实在,衣服 扔了也没有要啊!

因为又不能变现为金钱,又不能废物利用,只能白白扔掉了。

像有些旧家具,旧电器,说是回收,都是两文不值一文的扔了。

现在,看到这个问题,不禁讶然,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些呢?话说回来,扔到垃圾筒里,不就表示是个“垃圾”,不被人要了吗?这才变到一种成为垃圾的命运吗?怎么回事,还有人,扔了垃圾,又装成宝物一样,想收回去,结果变成了讹钱呢?

这套神操作,真的令人无语。其实虽然物业尊敬业主,但是对于业主一些无理要求,一定要纠正过来,而不能成为他们一些讹诈的手段吧!

看完报道,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该女子,那就是无理取闹。估计该女子是不懂得什么是法律上的遗失物,什么是法律上的无主物吧。对于这种业主,根本没有必要惯着她。

在法律上,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原所有人,在发现遗失物后,失主有权利拿回自己的遗失物。该女子的这种索赔行径,无外乎就是认为裙子是自己遗失的。要是这裙子是她不小心丢在小区内的,倒是可以套用遗失物的概念索赔了。

可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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