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我给儿子交30万首付,叫儿子儿媳还贷款,岳母不同意怎么办?大家给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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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为什么不同意?怕是这个问题之外还有什么内情吧。不然,白得了已得首付三十万的房子,只是还还货款,岳母却要反对,那绝对不是亲的。

看问题中的称呼,应该是儿子儿媳已经结婚了。这时侯,你交了30万首付的房子,要求儿子儿媳还货款,那么这套房子到底算谁的,只有弄清了这套房子的产权,才能釆用相应的方法。

一,如果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要求你儿子儿媳还贷款是不合理的。要知道,房子的继承权可不只是儿子的,还有你的父母和其他子女,而且儿媳还没有继承权。所以,你可以先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你儿子儿媳的,在要求儿子儿媳还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儿子的岳母还会阻挡,那才是真的糊涂了。

二,如果房产证是你儿子的名字,可以再加上你儿媳的名字。因为虽然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归夫妻双方共有,但只写儿子的名字,又是你的首付,如果出了意外,你们强调是你的赠予,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口舌或矛盾。加上儿媳名字的话,可以让她安心,女儿的利益有保障,儿子岳母当然没有理由再反对了。

三,如果房产证上是儿子儿媳的名字,岳母还是反对让儿子儿媳还货款,那你完全可以告诉岳母,要还就还,要不还就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赠予其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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