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半年后出问题,开票方跑路,税务要求我方补缴税,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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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问题,下游企业总是很无辜。好好地做生意,还带来了进项税的损失。但是,痛定思痛,归根结底还是要找出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产生。
1. 收到“走逃”、“失联”企业的异常凭证。
如果企业不履行纳税义务,脱离了税务的监管,那么就是走逃或者失联企业。走逃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存在买卖货物的名称严重背离,生产与销售存在不实、不纳税或者虚假申报纳税等情形的,就属于异常凭证。
如果上游企业走逃,下游企业收到了异常的凭证,还没有抵扣的,暂时不能抵扣。已经抵扣的,先做进项转出。
2. 找靠谱的供应商,规避风险。
企业因为上游企业走逃,而需要遭受税款的损失,主要是碰到了不靠谱的供应商。因此,为避免这些问题,企业对供应商要进行严格地甄选。
(1) 企业要遵从法律的规定,绝不违法买票,远离那些开票公司和中间人,否则出现问题,也只能自尝苦果了;
(2) 出现开票时经常换单位名称的要注意,这些单位的名字多为“XX商贸企业”;
(3) 注意供应商的登记地址,看有无异常。比如某小区楼层之类的,明显不太适合对外经营。
(4) 加强企业内部的采购管理流程。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同行业的,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5) 企业要建立健全采购的内控制度,必须保证合同、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一致。
3. 熟悉常用网址,清楚了解供应商基本情况。
除此之外,企业的相应负责人员,需要了解与经常查询上游企业的信息,以辨真伪。
这些地方包括: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
-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主要查询企业有无被执行的案件;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主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中国裁判文书网,主要查询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
-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用来查验发票真伪。
因此,上游走逃,下游遭受损失,关键还是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严选供应商,避免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