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我在公司上班已五年了,老板社保等什么都没有办(二百多员工都这样),我该怎么办?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30384568039244045/

1个回答

看出来两个问题,

第一,现在五险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意外,失业)是国家要求企事业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是对员工自身权益的保障,也算作员工福利,缴纳五险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第二,你在单位做了两年之久,两百多员工未缴纳,可见单位的福利待遇也不怎样!

具体看你想要什么?

相让单位对未交社保进行赔偿,你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进行一个具体操作。

想换工作?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寻找好点的工作单位,一定要重视社保,养老报险:老有所养,失业:如果因非自身原因而被单位欺负,国家可以补偿你再另寻工作期间的一些生活补偿,有些地方在1500左右。商业保险,尤其是刘鑫朋友,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二胎政策。生育的时间。有了生育保险,在生产期间的费用都可以根据补助和报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发生以下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产假。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女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女职工之间,因休息休假发生争议的,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享
收藏
写回答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分享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