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安康男子“跳楼讨薪”被刑拘,公安提醒市民合法维权, 你怎么看?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32302119006634243/

1个回答

看到这样的问题,其实很心酸,要是有合理的办法,谁愿意跳楼讨薪呢。只是跳楼讨薪并非社会允许的合法手段,该男子最终因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5天,而不是刑拘。

事情经过:2019年8月26日14时许,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讨薪,工作人员接待并答复,当事人对此不满意,在现场饮酒后欲跳楼轻生相威胁。该男子因为在某学校务工未拿到工钱而情绪激动。

我觉得该男子做对了前半段,而做错了后半段。前半段正确是该男子找到了正确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打工人员如果有劳务工资纠纷,最佳方案就是直接找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都会进行相应的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该男子做错后半段是因为不应该采用跳楼等过于激烈的手段。讨薪应该通过合法手段,不能够通过跳楼跳桥,堵路等过激手段,这样的话就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其实我对该男子还是比较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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