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房子卖了一年,签了合约没过户,现在不想卖了能要回来吗?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3489528839942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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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说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签了合同,但还没有过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卖家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是非常典型的违约行为。对于这种不诚信的交易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一些卖家一看到房子涨价了,认为既然房子还没有过户,那么就还在自己手中,大不了就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给付买家违约金就可以了。只要房价的涨幅高于违约金的数额,自己就还是有的赚的。

我们在民法中,平等自愿原则是帝王条款。法律的本意是尽可能的维护交易的合法进行。对于卖家的这种要求,自然是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罚就不仅仅是支付违约金这么简单。如果在打官司的时候,买家坚决要求履行合同,不收卖家的违约金,法院多半也会支持买家的请求。

在看到的一些案例中,即使最后房子真的没有成交,而买家重新买了其他房子,买家要求卖家支付重新购买房屋而多支付的价款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奉劝卖家仔细的想一想,以免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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