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我住一楼,顶楼楼顶漏雨,准备重新做防水,让包括我的所有住户摊钱,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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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多户住户的一栋居住楼,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楼顶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单独出售,则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应当由全体业主共享权利、共担义务。因此,当楼顶需要重新制作防水装置时,让一楼住户分摊钱款也情有可原。

如题所述,在一栋居住大楼里,顶楼的防水装置因老化失效,不能正常防水了,导致顶楼下面的住户苦不堪言。于是,顶楼住户便想重新制作防水装置,但他又不想独自掏钱,便想让所有住户一起摊钱。但是,一楼住户不乐意了,他认为自己明明住在一楼,离楼顶十万八千里,楼顶的防水装置坏了关他什么事?凭什么让他摊钱呢?那么,一楼住户是否应当摊钱呢?

答案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像这种一栋住房有多户住户的,叫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分为业主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像每户住宅的私人空间,就是业主的专有部分;像楼道、大厅、顶楼等就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属于共有部分的楼顶,应当由全体业主共享权利、共担义务。因此,楼顶新修防水装置,一楼住户也应当分摊钱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当然,如果当初开发商售卖房屋时,特别约定顶楼专属于顶层住户,或者将顶楼一并出卖给顶层住户,那么顶楼就不是业主的共有部分,而是顶层住户的专有部分。这样,顶楼新修防水装置,所需费用就理所当然应当由顶楼住户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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