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怀孕7个月,坚持离婚,男方不要孩子,有工作,男方说离可以,先把他家债还了,怎么办?

平时矛盾没解决,一点点积累,如今矛盾激化.平时钱宁愿给他妈,都不愿意交给我,说是因为我用钱没有规划。但是我和他说过,他的钱只会用在小孩身上,用多少我都会说给他听,但还是宁愿给他妈,还要求我把彩礼钱拿出来给他家还债,现在说协议离婚。就说要先把他家债还了,再把彩礼还给他,不然就不离,但是我忍受不了他的冷暴力,坚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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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怀胎,即将临盆,仍然坚持要和男方离婚,足以可见男方行为之恶劣,让女方不堪忍受和心灰意冷。最近,我正好遇上这样一起真实案件,我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去年,一位女士找到我咨询离婚的相关事宜。她告诉我,刚结婚时,男方及其父母对她都还不错,让他感觉非常温馨。后来她怀孕以后,男方及其父母更是对她呵护有加,生怕让她受了委屈,这也让她倍感温馨。可是,这一切到孩子出生以后便戛然而止了,真的让她猝不及防。

自从孩子(男孩)出生以后,男方便开始对她不理不睬,平时都是早出晚归,回来以后也不怎么搭理女方。更为甚者,后来女方给男方收拾衣物时,发现其上有其他女人的痕迹。从那以后,女方便开始怀疑男方有出轨嫌疑,刻意观察男方的一举一动。一次,男方带回了一套在工作地点用的床单被套准备换洗,女方趁他不备,发现床单上有男女鬼混过的痕迹。趁男方洗澡时,女方趁机翻阅了他的手机,发现他和前女友一直以来都聊得火热。

另外,男方父母也越来越不待见女方,平时女方带孩子,他们就那她不去工作,一天到晚只知道混吃等死;而女方忍无可忍之下去打点零工,他们又骂她不管孩子;平时女方多吃两口饭,他们都会那她比猪还能吃,简直就是浪费粮食……诸如此类,让女方简直不堪忍受。

后来,女方情绪奔溃向男方摊牌,在争吵中男方不慎口出真言。据他所言,他和父母一开始就是利用她生个孩子儿子,等孩子出生后便希望她自己主动提出离婚。

这种婚姻已经没有挽留的必要了,于是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当然,女方同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最后,女方告诉我,遇人不淑还是要早日解脱,开始自己新的人生。如果和他耗下去,对自己也不会有好处的。

这个男子是无情的,不仅无情,而且冷血,暴虐。所以,你的选择非常正确。坚持离婚,即使怀孕七个月,也要坚持离开那个火坑。当然,既然男方有种种条件,那就起诉法院,让社会与法律给大家一个公正。

其实,你们结婚就是一个错,当初为了娶你,男方背了债,因此他对你有意见,想在结婚后把他受过的委屈讨回来。于是对你采用冷暴力,不理不睬折磨你。这种人本身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如果你宽容了他,即使这次问题被解决了,以后你如果稍不注意得罪了他,那依旧会用同样的方法折磨你,老账新账一起算,让你永远不得安生。

当然,这不是你的错,因为不管当初因为什么给合,都走在了一起,就应该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可是很明显的,对方并不这样想,他只想着报复,报复,再报复,而不去反思自己的错误,只对自己的骨血也不在意。对这样的人,离开的越早,损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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