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放高利贷把我告上法庭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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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我见过的最文明的高利贷吧,我从来都只见过放高利贷的暴力催收,催收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但是,放高利贷的竟然把借款人告上法庭,这我确实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毕竟,高利贷的“高利”部分,是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想来,借款人也是一个狠角色吧,竟然逼得高利贷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了,哈哈。

众所周知,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往往会约定支付利息,而利息支付的具体标准即是要约定利率。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利率不能超过一定限度。详述如下:

  • 法定利率为x≦24%,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债务,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
  • 自然利率为24%∠x≦36%,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虽然不能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但借款人自愿履行的,出借人仍然可以予以受领;
  • 非法利率为x>36%,在该利率范围内产生的利息属于非法债务,即使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也可以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当然,大多数高利贷的利率水平都已经超过36%了。并且,高利贷都会事先砍掉头息,这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这也是为什么,放高利贷的一般不会提起诉讼,而是千方百计地暴力催收。因为他们自己明白,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是不可能获得高额利润的。

因此,既然放高利贷的对你无计可施,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诉讼程序,这对于你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既然放高利贷的选择了走法律途径,那么最佳方案自然是积极应诉。如果不出庭谁知道他是放高利贷的,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呢?

既然高利贷去法庭诉讼,那么他肯定不会自己承认自己是高利贷,必然有一整套看起来合法的手续,有借款合同,有收据,有银行流水,即使是利息也符合法定的24%的规定。题主如果不出庭不应诉,那么就要承担不能够质证的不利法律后果,结果就会判决还钱。

题主只要积极应诉,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讲出来,如果里面存在砍头息,存在假装制作银行流水都要一一指出,法院会着重审查是否属于高利贷,是否属于套路贷。只要法院认定属于套路贷,就不会支持放贷者的诉讼请求。

客观来讲,如果没有存在砍头期,没有存在暴力催收没有存在故意让借贷者违约的行为,仅仅是利息高一点,那么只要利息在24%以内,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最终法院也是会判决借贷者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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