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去世,爸爸再婚,姐弟2人由姨妈从婴儿抚养到成年。现他们与姨妈断交。你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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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恩没有养恩大,姨妈把姐弟二人从婴儿养到了成年,这是尽了抚养的义务的,按理说姐弟二人应该为他们的姨妈尽赡养义务才对。但姐弟二人成年后与姨妈断交,无论因为什么都是不知感恩的表示。
我们村里就有这样一户人家,男人是家中的老二,老大去世的早,老大媳妇也早早的改嫁了,撇下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是老二和老二媳妇儿把这一对兄妹养大成人,并且给他们成了家。这一对兄妹对老二两口子非常孝顺,比老二两口子的亲儿子都孝顺,用他们的话说,如果没有他们的叔叔婶婶,他们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现在的生活都是叔叔婶婶给他们的,如果他们不能够尽心孝顺两位老人,那就是猪狗不如了。
而本题中的姨妈,本不具有抚养外甥女外甥的义务,但却抚养了外甥和外甥女到成人,这种付出,不是一般人就可以做得到的,一个愿意为别人付出的人,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他会做多么出格的事情。
只能说狼心狗肺吧!也搞不懂有些人,为什么对抚养之恩这么漠然,其实没人抚养,他们就是孤儿了,甚至于流落街头,流离失所,但是,在经过 别人抚养之后,却一样地长在成人之后,却对抚养自己的恩人,竟然采取了“断交”。这种人,真的是可叹可悲啊!不知道感恩,真的是太可恶了!
还有一点就是“真的别养人家的孩子,”养不熟的。永远捂不热那颗心哪!
像我以前的老邻居,那个老阿姨心特别好,自己家条件很好,回老家时,看到自己的弟弟家那么穷,就提出来让弟弟家的女儿跟着她出来,她在有机会的条件下,让那个孩子嫁个对象找个工作啥的。反正就是尽力而为。
那个女孩子一听可以进城,特别开心,全家人也对这个姑妈感恩戴德地。
这个女孩来到城里后,先在这里上了几年学,啥也没考上。最后,正好有个单位招工人,这个女孩子就特别幸运地成为了有工作的人。接着,又找了对象成了家。
这一套流程下来,全是她的姑MD功劳啊!
可是,人家在结婚后,就和姑妈断交了,说的各种理由,什么吃不好,什么姑妈偏向自己的孩子,什么冷嘲热讽,什么嫌她土气等等。好像在姑妈家受得全是委屈一样。
而自己在姑妈家的所受的恩惠,一点也不提。气得那个姑妈了不得。
而整个事件,看起来,其实很简单,就是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她来到人家家里,就有一种“寄人篱下”之感。莫名其妙就有一种酸楚之感,她一切都感觉不舒服,尤其和人家亲孩子相比,她感觉姑妈做得还不够好。
而姑妈呢,感觉已经尽心尽力地为她忙活了。所做的一切全是免费的,就是看着自己弟弟的面子,把这个侄女当成了亲人而已。
但是,就是很简单,立场不同,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
看了这么多的实例,就是一句话:千万别养人家的孩子,养了也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