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两护士输错药,致患儿抢救无效死亡,现已被辞退, 你怎么看?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49329296537420046/
有些错误如果犯了那就是致命的,这种疏忽造成的结果是一个孩子没有了,这是多么惨痛的结果,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一个结果,这不是说抢救无效,医生天职救死扶伤,可是如果马虎大意那和筷子手无二,那就变成了杀人,对于这种错误,难道说就区区辞退那么简单吗?难道说就真的只有两名护士来承担这个错误的责任吗?
护士行业,层次不齐,尤其是在一些县城医院,一些较小的医院,试问有护士资格证的护士能有几人?多数实际就是临时工,一月一千多块钱工资,记得小儿子感冒住院,当时需要输液,来了一个护士女孩,扎了三针,没有扎上,当时确实很气人,笔者对那个护士态度也不好,她确实也紧张,说她刚来实习的,一听这话更让人来气,刚来的护士为什么没有老护士带或者护士长带着,而是独立给小孩扎针,难道说孩子就是她们用来练手的?
这种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碰到过,可是医院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制度,而是拿患者当自己练手的,这确实过分,而输错药,那是致命的行为,难道说主治医生没有交代清楚?还是真的护士疏忽大意?难道就仅仅是护士的责任?
医院领导、主治医生、护士长这些人难道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不疼不痒的一个开除二字就将一条生命糊弄过去,悲哀,可恨啊,真的对于这种医疗上的乱象急需要一个大力的整治,而不是目前这样的状态下,让患者本身病痛折磨,再年龄医疗失误,双重危险下,马上太残忍的过失。
生命诚可贵,莫要把生命当成儿戏,医疗错误那是致命的,是永远都不能触碰的红线,因为一旦触碰,那就是一条生命,拿生命开玩笑,这种代价太大。
辞退护士这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当事护士及医院必然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事情的后续发展还需要等待。
首先辞退护士不代表事情就此了解。既然用的是辞退护士,而不是开除护士,说明这几个护士并不是医院本来的事业编制多半属于外聘人员。当然辞退护士并不意味着这些护士就不用再承担其他的责任,这些事情就了结了,这仅仅是这个事情开始处理的第1步。
其次事情接下来的处理还需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孩子因为误输液而死亡,属于医疗事故,毋庸置疑,但通过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判断孩子的真实死因与误输液到底有多大关系,从而决定各方的责任。
具体来说,将来如果鉴定出护士责任较大,巨额的民事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此外护士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玩忽职守或者过失致人死亡,也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