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十年前借给亲戚三万,他准备只归还三万不还利息,我不同意他干脆不还了,怎么办?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50033176908792071/

1个回答

题主的这种问题绝对是毁誉参半。有人认为题主说得有理,亲兄弟应该明算账。有人认为题主丝毫不讲亲戚情面,太过计较。

在法律上,题主当然是有道理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当时借款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在借款期内,题主其实是不能够主张利息的。最多只能在欠款到期之后,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银行贷款利息。那么又涉及到一个问题,想必题主当时借钱的时候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需要在提出明确提出还款请求后,才能够算是借款到期。

我是理解题主的心情的。10年前的3万块在很多地方可以买5平方的房子,10年后的3万块在很多地方只能买一平方的房子。虽然同样是3万块,但其购买力已经大大打了折扣,懂事儿的亲戚自然会给一部分利息。只是时隔久远,又没有明确约定,题主想收利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另一方面很多人也对题主质疑,说题主不懂什么是亲戚,不懂什么是人情。这批人认为既然把钱借给亲戚,其实就不要存着还要回来的心思,即使要不回来,那也是人情烂账而已。所以俗话说的好,要把一个人变成仇人,那就借钱给他或者向他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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