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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蛋糕店摔伤店家拒赔偿,母亲:我没看好有责任,地面不是防滑地砖,你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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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这个母亲已经非常克制了,首先承认自己也有责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蛋糕店肯定是要赔偿的。相关的很多案例都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常见的案例中,只要顾客在店里摔倒,要么因为地面有水,要么因为有台阶,不管店家有没有提示小心地面之类的,一般都会判决店家承担一定得赔偿责任。因为在法律上,店家是为不特定的多数人服务的,自然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所以本案中如果店家没有使用防滑砖,那么自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店家相当于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在官司中一般就要承担70%左右的赔偿责任了。

而孩子的母亲相当理性,不是常见的那种摔哪讹哪型,自己首先承认自己没有看管好孩子,所以一般会以家长未尽到看护职责,来判决家长承担30%左右的责任。

蛋糕店拒绝赔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蛋糕店是开门迎客,面向所有的客户,不可能说带孩子的就拒绝进入,而孩子和母亲进蛋糕店消费,就是顾客,蛋糕店不可能拒绝,也不可能意识到孩子会摔倒,所以说这种意外并不是店主的责任。

孩子摔伤主要责任还是孩子母亲,她没有看好孩子,那就是孩子母亲没有看护好的责任,而店面有没有铺设防滑砖,这那个政策都没用规定说一定要铺设防滑砖,所以说意外发生看似事在店里,就和店里有关系,实则不然,这只是进入蛋糕店,和蛋糕店没有任何关系。

这件事情不是说谁受到伤害,就应该支持被伤害者,凡事要讲道理,作为母亲,明知道孩子小,会摔倒,没有辨别安全隐患的意识,可是她粗心大意,并没有意识到孩子的危险,所以说导致孩子摔倒摔伤,这是孩子的不幸,是孩子的母亲粗心大意,这和店里没有直接的关系。

所以说谁占理肯定支持谁,这件事情和蛋糕店没有直接关系,这只是占了蛋糕店的地方而已,如果说这要让蛋糕店赔偿,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孩子在街上摔伤,那还不得要修路的赔偿,或者说要管理街道的单位赔偿,根本就没有这种道理。

对于孩子的不幸同情,但是同情归同情,但是和赔偿支持谁没有多大关系,所以说笔者更倾向于蛋糕店,蛋糕店的赔偿应该说不成立,不能说一出事就让别人承担责任,主要还是看这个责任是否真的和这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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