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开中学学生在校运会接力跑中猝死,网传家属起初索赔420万,经两天谈判降至200万,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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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校运会上不幸猝死,对于父母来说固然是一场悲剧。但是,遭受了人生的不幸和痛苦,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借口,孩子猝死也不能成为自己向他人讹钱的理由。毕竟,体育活动本就蕴含着巨大风险,如果在正常的体育活动中,因不能归责于学校事由遭遇不幸的,就不能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否则,学校只能干脆取消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了。
据报道,10月23日11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局安稳办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近期确有一名高一女生死亡,相关事件仍在调查中。知情人士对外表示,前述事件发生在位于该区的重庆市南开中学。一名徐姓女生在校运会接力跑时摔倒,随后死亡。
网传一份情况说明称,10月19日,重庆市南开中学校运会上,高一女生徐某某自愿报名参加迎面接力赛,在运动过程中摔倒。经当地医院近两小时抢救,该学生抢救无效死亡。网传视频显示,一学校操场上进行的接力赛中,一名学生在奔跑过程中摔倒。数秒后,疑似有老师跑过去查看。从法律上来说,学生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适用“过错推定”的举证规则,应当由当事学生或者家属举证证明,学校具有重大过错。具体到本案而言,组织运动会是正常的教学活动,只有学校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的,或者提供的体育场地或者设施具有安全隐患的,或者在学生受伤后没有及时开展救治的,才能证明学校具有过错。
毕竟,体育活动本就蕴含着巨大风险,如果学校动辄得咎,那以后哪个学校还敢开展体育活动?
生命无价,年轻的生命逝去总是让人叹息。客观来说,学校只要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其他方面还是按照法律途径来走比较合适。
首先来说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学校组织接力跑,不属于危险活动,也不属于特别大运动量的项目。再加上新闻里有说该女生是自愿报名参加,这些因素加起来可以说这就是一个意外事件。看不出学校有多大的过错。最终女生死亡多半也是因为自身疾病原因。
其二建议学校还是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好。女生家属不配合尸检,一方面是尊重死者一方面想必也知道女生有什么疾病。不管是420万也好,200万也好,学校其实都是没有直接支付的依据的。其实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该赔多少钱是很容易算出来的。想必真有责任,赔偿金额最多就是百万左右。
家属这么在学校闹事,似乎才是学校最怕的事情。很多时候按闹分配才是最可怕的。学校还是想办法维护好正常的教育秩序的好。
这件事情如果报道属实,确实和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自然学校必须得赔偿,这不是家属无理取闹,而且事实由于学生运动会发生,接力跑中猝死,虽然说是意外,但是这个意外就得学校来承担后果,一个年轻的生命绝不能说由金钱来衡量,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生命,可能唯一的解决方式还是得回归到金钱赔偿上来,这就是这件事情的一个解决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
据网传,10月19日在重庆南开中学校运动会接力赛跑上,一名高一女生徐某自愿报名参加了接力赛,可是在接力赛跑时不幸摔倒,在校医的及时抢救和随后120赶到,将徐某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可是遗憾的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晚家属提出了赔偿420万,并拒绝了尸检,带走了尸体,后来学校经过两天的谈判,家属将赔偿金降至200万。
可是学校及当地法院认为,符合教学安排,死者自愿参加接力赛,学校无责,而家属异似到学校进行游荡,给学校施压,给学校的正常教学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这件事情如果报道属实,笔者觉得家属有些过分,虽然说不能说学校无责,赔偿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对于赔偿那是有明确的法律赔偿的,而不是说想要多少就多少,对于孩子的不幸惋惜,但是不幸不代表就是家长可以没有底线的要求赔偿金,这自然是不合理的。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法律来审判,而不是说去学校闹事,虽然说家属的悲伤能理解,但是用闹事去施压实为不妥,这样会给学校其他学生的教学造成严重的影响,其次,孩子的不幸只是意外,并不是全部学校的责任,赔偿不能少,也必须得赔偿,但是赔偿金额肯定得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不是任由家属要求。